{蜂蜜公爵}

我庄严宣誓我不干好事

2008/11/1

Harry Potter!!!

    作为一个哈迷,虽然平时讲到HP系列都是把七本全部算在里边,实际上在自己心里还是有个先后顺序的。最喜欢的是《囚徒》,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秋日下午四点多的太阳,暖暖的橙色调,还有一丝凉风,以及四处弥漫的巧克力甜香。所以电影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我喜欢有关詹姆,莱姆斯和小天狼星的故事,像那些保存得很好的旧书一样,他们的故事有一种令人着迷的气味。我想我是很喜欢这几个人的组合的(当然我把彼得排除了),但是我太着迷于小天狼星,所以相对的,显得对于另外两人的感觉过于平淡。我该怎么形容小天狼星,聪敏自负,冲动任性,他是个很自我的人,在某些方面我和他很像,比如我们都自负于自己的天分。因为轻轻松松就可以学会别人拼命努力还学不好的东西,所以对于学习总是一副自大的姿态。他和詹姆的特点也很有趣,两个人虽然正义感很强,可是都非常喜欢捉弄、欺负别人。小天狼星对于看不上眼的人还言语极其刻薄,直来直往,却不是因为他不擅交际,而是因为他不屑去逢迎。他的爱恨走两个极端,所以这个人物给人的感觉永远是激烈的,他不是那种有人格魅力的人物,他是那种嚣张的宠儿,那种在走廊上揽着朋友肆意大笑着走过你身边,仿佛走其他人都不存在的张狂少年,能让每一个人的视线无法控制地定在他身上,憧憬着自己能够变成他。我想,我喜欢他是因为,我有他身上所有的缺点,却缺少了他身上那些令人着迷的优点。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他是很热血的一个人,而我不。所以他即使在阿兹卡班呆了十三年,也还是那嚣张而又正义的少年心性。因为只有光才不会被黑暗同化。

    小天狼星和哈利的关系是很特殊的,小天狼星并没有看着哈利长大,更何况他在阿兹卡班度过的那十三年几乎让他停止成熟,所以,小天狼星和哈利的关系,是他和詹姆的友谊以及教父对教子的爱的结合体。突然想起《凤凰社》里哈利开学的那一章,小天狼星变身成狗去火车站送哈利,难得见一次阳光的他居然在广场上作势追逐扑咬鸽子,还绕着圈追自己的尾巴玩。可是,在韦斯莱先生出事后,他也能够对双胞胎说出“有些东西是值得为之去死的!”这样的话。实际上在小天狼星死了以后的一段时间,我是恨过双胞胎的,因为我总觉得小天狼星执意要去魔法部,就有他们说的那些混帐话的原因。虽然弗雷德死了我觉得很可惜,虽然乔治丢了一只耳朵,可我每次一想到小天狼星的死,就觉得还是无法原谅他们。

    绕回来,《囚徒》还有很多让我着迷的地方,我喜欢里面新出现的人物,小天狼星,莱姆斯,罗斯默塔夫人(三把扫帚的老板娘),还有那些地方,尖叫棚屋,蜂蜜公爵,以及对角巷里弗洛林弗斯科的冰淇淋店。当然还有火弩箭以及活点地图。整本书的一切都令人惊奇,非常迷人。故事性很强,而且我喜欢书里几乎可以尝到巧克力那种浓郁甜腻味道的感觉,因为,由于摄魂怪,他们经常在吃巧克力。再让我感叹一下吧,我热爱蜂蜜公爵!

    其次喜欢的是《魔法石》,其实我觉得写得最好的是它,可能因为写得最久的原因,它显得非常精致,不管是里面的描写还是英式幽默,或者是各处的伏笔与最后揭开真相的过程,整体最完美的还是《魔法石》。到后来,书越写越厚,却让人觉得有些情节像掺了水的酒,味儿太淡了,不如第一部精炼紧凑。到现在,即使我对于哈利的世界已经那么熟悉,翻开《魔法石》,还是感觉如此惊奇而美妙,成捆的羽毛笔,黄铜的白银的黄金的坩埚,五纳特一小勺的甲虫眼珠,丽痕书店里的《诅咒与反诅咒》,奥利凡德先生灰色的浑浊瞳孔,咿啦猫头鹰商店里闪闪发光的眼睛,还有古灵阁银行大门上的诗,以及海格口袋里发霉的狗饼干……如同亲历。我不需要刻意去记就能背下所有,因为对于别人,这不过是一本小说中的一部分,而对于我,它是我真实的生命的一部分。我想只有“信仰”这个词,才能够有用来形容我对于HP的狂热。

    《凤凰社》。我终于说到它了,不是吗?我不想说太多,这是一部带着阴暗腐烂气息的HP小说,灰暗,血腥而又腐臭,可是双胞胎的反抗太振奋人心,记得最后弗雷德在走廊里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皮皮鬼说:“ 为了我们,送她下地狱吧,皮皮鬼”,我激动到无法自持。还有凤凰社的集会,我喜欢他们在猪头酒吧的那次会议。还有哈利陪着小天狼星在格里莫广场十二号度过的所有日子,这是小天狼星仅有的安慰。还有我最后大笑着嚣张死去的英雄。“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

    《死亡圣器》由于有了个金色的结局,在我的印象中就一直都是金色的,黏稠得仿佛蜂蜜。最终结局是甜的不是吗。这是让我情绪起伏最大的一部,看到哈利和赫敏回到戈德里克山谷,在他家门前看到的那块牌子,还有巫师们的留言,差点热泪盈眶。哦天,那些留言的巫师们,我爱你们!也许是太多年的等待让我变得脆弱,这本书里太多让我感动的情节。不过最后克利切领着一群家养小精灵冲进礼堂,举着刀子叉子加入战斗,把我真正笑了半死……还有可怜的莱姆斯。

    《混血王子》,《火焰杯》和《密室》是我感觉比较一般的三部。《混血王子》里夹杂了很多伏地魔的过去,尤其是有关冈特一家的过去,阴冷得让我觉得难受。《火焰杯》整体就像一次盛大的活动,还很美国片地出现了阴谋的情节,不是很对我胃口,觉得太热闹了。《密室》很惊悚,算是这三部中间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可惜我总是对它有点不满,又说不清楚为什么。

    嗯,总之就这样把我对于七本HP的感觉盘点了一遍。我记得LMC最喜欢的是《火焰杯》吧……那么咱俩的爱好还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哩。好久没侃过HP了,找个时间咱们重拾老本行吧。话说我以前要写的HP测验和人物纪啊……果然太懒了。干脆这样,我把berninachu或者flowerytuscany的那个博客改成私密的,反正我又三个Google帐号,然后把你那个Google帐号加为管理员,就咱俩看看,我就把它们都放里边吧。最近很想写点关于HP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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