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政治没兴趣。
I don't give a damn.
I don't give a shit.
I don't give a fuck.
让政治去见鬼吧,去你妈的民主,老娘听烦了,每个国家每个政党都念这个,三天两头有人讲政治,TM的豆瓣上的google blogger小组里天天有人骂,GFW啊party啊,你骂吧骂吧人家也不会停止封禁,不要天天给我的邮箱里发些反party的视频链接,都TM看过几百遍了,你给我发了中国的社会问题就解决了?中国TM就奔民主了?尽是些无聊邮件无聊帖子,KAO。我对政治没兴趣,民主关我X事。
把博客的名字改成了{蜂蜜公爵},因为我突然发觉,不管我走了多远,似乎从未离开。我是说HP。不管我喜欢上多少东西,耽美,广播剧,摇滚,说唱,我还是依据着HP给我的力量坚持着,就像提坦和大地的关系一样,离开了它,我便失去了力量。我的信仰。即使是哈迷,又有几个人能明白这个。
很幸福,就是这种感觉。我想我是个贪婪的人,但是我也很容易满足。我记得我曾经说过,HP是我存在的意义,这一点,到现在仍然没有改变。我想要罗琳继续下去,因为我忍受不了这种生命停顿的感觉,也许我习惯了年复一年地等待,却突然这样断绝了希望。只要有HP,不管什么我都能忍受。对于一些哈迷来说,HP不仅仅是一套书而已。记得美国的那个凯蒂·霍克,我想她也是能明白这点的,因为她也从中得到了生的希望。“要么你勇敢地走进到处是巨型蜘蛛的森林,要么止步不前;要么你忍受屈辱,要么选择逃避。要么坚信希望,要么向恐惧投降。”
无法想象没有HP,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或许我已经不存在。闭上眼睛,是苏格兰高地的高架桥上蜿蜒前进的蒸汽火车,是深蓝色夜幕笼罩下的霍格沃茨城堡,是灯火通明的大礼堂,是七扭八拐的活动楼梯,是胖夫人是皮皮鬼是博格特,是温暖舒适的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是黄油啤酒是滋滋蜜蜂糖是比比多味豆,是飞天扫帚和魔法帐篷,是魔法部是圣芒戈是古灵阁……我想我很能理解庄周梦蝶的感觉,因为渐渐的我都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真实。我曾经想过,是不是这个世界的我消失了,就可以去那个世界?如果是,我绝不会犹豫。也许我可以用我的生命作祭品,这不是邪教,只是,我已经献出了我的灵魂,除了生命,我再也没有任何珍贵的东西奉上了。
顺便附上凯蒂的故事:
这是一个爱心激荡的故事。年轻的妈妈吉娜用自己的真情真心联盟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妈妈,做了一道牢固的“妈妈墙”——“世界年轻妈妈联盟”。她们无私地帮助危难和疾苦的妈妈。而这一切,都得益于同一个人,她就是世界魔法妈妈——J·K罗琳。
绝症女孩用生命祈盼第4部书
1999年夏天,家住纽约州北部的8岁小女孩凯蒂·霍克,最大的愿望是连续跳绳能突破100下,正当她全力朝这个目标冲刺的时候,她长期背痛的原因查清楚了:她的肾上长了肿瘤。
凯蒂的父母一下子被巨大的灾难击得晕头转向,事情比他们想象的还要严重,凯蒂的病情根本无法控制,癌细胞迅速扩散,短短的时间内,凯蒂作了七次化疗,肺部做了三次手术,肝部做了一次手术。
对于这些连大人都无法忍受的痛苦,凯蒂却从来没有感到过畏惧。她的快乐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以至于给她做手术的医生,都觉得眼前躺着的,简直就是一个可爱的小精灵。凯蒂之所以这么勇敢,是因为心里珍藏着一位勇敢的朋友,他就是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凯蒂第一次手术后,她的妈妈吉娜为了帮病床上的女儿打发时间,减轻病痛,开始给女儿朗读《哈利·波特》系列故事的第一本。凯蒂立即为书中的那位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深深吸引住了。那个可怜的男孩生下来就失去了父母,但他会巫术,会骑飞天扫帚,并总能打败比他强大的可怕敌人。妈妈读完第一本,她央求她赶紧去买第二本第三本,第三本读完后,凯蒂意犹未尽,但是这个系列故事的第四本书还没出来。吉娜告诉女儿说,书的作者正在写第四个故事,在哈利·波特身上一共发生了7个故事,更有意思的还在后头呢。
病痛中的凯蒂开始充满期待,她经常独自与哈利·波特对话,她学着小男孩的语气对自己说,“要么你勇敢地走进到处是巨型蜘蛛的森林,要么止步不前;要么你忍受屈辱,要么选择逃避。要么坚信希望,要么向恐惧投降。”
从这年的夏天一直到2000年1月,在从纽约州北部出发向纽约市行进的列车上,总有一个身穿红色斗篷,额头上印着一道闪电,手里拿着魔杖,戴着黑色大眼镜的小女孩。她就是凯蒂,每次到纽约的医院去做治疗的时候,她都会把自己打扮成这样。从这样的装扮里,她似乎获得了战胜病魔的神奇力量,觉得自己就是哈利·波特的化身。
2000年1月以后,在用尽了各种治疗方法后,凯蒂被送回家里。医生估计她已经不太可能活到《哈利·波特》系列的第四本书问世了。凯蒂越来越虚弱,甚至不能下床去窗边看一下街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陪伴她的只有放在床头的《哈利·波特》的三本故事书。她最渴望的第四部书一直没有出来。
吉娜万分悲痛,但是孩子的勇敢深深震撼了她,她告诉自己绝不应该是一个只会流泪的母亲,而应该是一个在灾难里能顽强地将笑脸献给孩子的坚强母亲。她决定尽一切努力,让女儿快乐地度完最后的时光,她试着给大西洋彼岸的《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细说女儿的处境以及她的愿望,询问她新书还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出版。
魔法妈妈倾情安抚那个飘逸的灵魂
邮件发出后没多久,有一天,一个邮差来到凯蒂家门前,给凯蒂送来了大大小小好几个邮包,寄件人通通都是J·K罗琳。吉娜兴奋地将女儿抱到院子里,和她一起坐在草坪上一个接一个地拆那些神秘的邮包:它们是一只制成 了标本的猫头鹰,一只玩具格林猫,一把飞天扫帚……等到邮包拆完时,她们的草坪几乎变成了“斜角巷”的魔法集市。
同时,吉娜的邮箱“飞”来两封电子邮件,一封写给凯蒂,一封写给吉娜。给凯蒂的信是这样说的:“我是一只从霍华格兹魔法学院飞来的猫头鹰,专门来探望可爱的学员凯蒂。哈利·波特要我告诉你,在第四个故事里他遇到了更为强大的对手,但‘生活总有烦恼,我们必须面对’,因为他在新的战斗里总能找到新的友谊和勇气……”
给吉娜的信则是这样的:“我跟你一样有个女儿,她在襁褓中时就被剥夺了父爱,在街边咖啡馆的摇篮里寂寞地睡着长大,我就坐在离她一英尺的地方却不能给她唱歌讲故事,因为我要写作,要去赚面包和牛奶。我总对她讲‘等妈妈写完这一章就陪你讲话’……我想说的是,生活总有苦难,作为母亲,忍受的苦难更多,可是孩子总能赋予我们超乎寻常的勇气。我在努力写第四本,我将尽快将它送到凯蒂眼前……”信的末尾署名为——关爱你们的J·K罗琳。
事实上,吉娜的信是罗琳收到的许多信中的一封。这个和女儿一起住在爱丁堡的作家,当时还是单身母亲。前三部书的出版彻底地改变了她的生活,让她从没有暖气的斗室搬到豪宅,从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学老师变成了比英国女王还要富有的女人,但是所有这一切没有改变她作为一个母亲的平常心。《哈利·波特》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用50多种语言,发行了2亿册,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飞到她的邮箱里,她总会采取非常私人化的方式和真正需要她的孩子交流,同样,她也以母亲的胸怀深深关注起吉娜母女。
她经常给凯蒂透露自己正在写什么,“这些都是高度机密的内容,除了你的家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告诉。”确确实实是这样,因为每本书的内容在出版前必须高度保密,曾经有一位发财心切的卡车司机从印刷厂偷出《哈利·波特》第四部的部分章节,欲以高价卖给《太阳报》而被判刑。
凯蒂开始学着发邮件,她跟罗琳讲她的生日聚会,她的伙伴,还有她新买的狗。可是在小凯蒂度过9岁生日后,医生发现癌细胞已扩散到她的大脑,她只能活几个星期了。惊闻这个消息,罗琳痛心不已,她渴望上天真正地赋予自己魔法,让她挽救这个幼小可爱的生命。她给凯蒂打来了越洋电话。
这时候书已经写完了,但还要等几个月才能出版。罗琳从第一章开始给凯蒂朗读。凯蒂躺在沙发上,全神贯注地听着,偶尔还会向罗琳提出问题。但是在后来的几次朗读中,小凯蒂已经虚弱得举不起电话了,妈妈只好将话筒放在她耳边。2000年5月18日,小凯蒂的意识逐渐模糊,罗琳加快了她的朗读速度,最后,在她天籁般的嗓音里,凯蒂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她的面容极为安详,没有一丝恐惧的痛苦。而此时大洋彼岸的罗琳早已泪流满面。
三天后,凯蒂的妈妈再次收到罗琳的信:“我很荣幸陪凯蒂这样可爱的生命走完最后的时光。我是流着泪给你写信的,凯蒂已经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我很感谢你在困难中想起我,由此我想我可以为那些同样遭遇不幸的孩子以及他们的妈妈做点什么……”
2000年11月,在罗琳的提议下,凯蒂的母亲吉娜建立了帮助年轻妈妈的凯蒂·霍克基金。罗琳第一个给基金寄去了一张10万美元的支票。
世界年轻妈妈联盟
吉娜在一个专门为此开通的网站上贴出了这样一封公开信:几个月前,我埋葬了我9岁的女儿。癌细胞扩散到她全身,她还经历了好几次致命的化疗手术,但这都没能让她感到死亡的恐惧,她去得安详而恬静。因为,在
她病危的日子里,有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魔法妈妈陪伴在身边,她指引我的女儿走向生命的最后自由。她也是一个小女孩的妈妈,她还是哈利·波特的妈妈,她甚至是这世界上千千万万孩子的妈妈,她是——J·K罗琳。
我再也没有机会爱我的女儿了,可是你们还有,哪怕你的孩子也是一个对着你喊痛,拉着你的手说“我不愿去天堂”的小可怜,但是只要他们在,生的希望便在,我们就还有机会对他们说“我爱你”。罗琳给了我女儿最好的指引,也给了我指引,我想我也可以像她那样为困境中的年轻妈妈们做点什么,让我们这些需要帮助的妈妈,走到一起来,筑成一道牢固的“妈妈墙”,为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孩子做点什么……
公开信张贴后,来自四面八方的反响强烈,人们高度评价这个爱心基金的设立,多少不等的捐款纷至沓来,捐款的人中有幸福的年轻妈妈,有经历坎坷的老妈妈,甚至还有未婚女孩,有很多男士也加入了捐款和义务帮助他人的行列。从此,一个以妈妈为主体的“世界年轻妈妈联盟”就问世了。有人将它称为9又3/4月台,原来它出自《哈利·波特》一书,是一条锻铁拱道。这个在魔幻世界里存在于伦敦车站9站台和10站台之间的神秘地方,令所有的“哈哈”迷神往。当你勇敢地穿越它时,便可以到达伟大的霍格沃茨,见到那传说中的多少人梦寐以求的魔法石。它使一切都变得那么奇妙。而在现实世界中,爱心就是这样的魔法石,有了它,人们将拥有神奇的力量,而那个爱心基金和妈妈联盟,就如这个月台。
作为一个哈迷,虽然平时讲到HP系列都是把七本全部算在里边,实际上在自己心里还是有个先后顺序的。最喜欢的是《囚徒》,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秋日下午四点多的太阳,暖暖的橙色调,还有一丝凉风,以及四处弥漫的巧克力甜香。所以电影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我喜欢有关詹姆,莱姆斯和小天狼星的故事,像那些保存得很好的旧书一样,他们的故事有一种令人着迷的气味。我想我是很喜欢这几个人的组合的(当然我把彼得排除了),但是我太着迷于小天狼星,所以相对的,显得对于另外两人的感觉过于平淡。我该怎么形容小天狼星,聪敏自负,冲动任性,他是个很自我的人,在某些方面我和他很像,比如我们都自负于自己的天分。因为轻轻松松就可以学会别人拼命努力还学不好的东西,所以对于学习总是一副自大的姿态。他和詹姆的特点也很有趣,两个人虽然正义感很强,可是都非常喜欢捉弄、欺负别人。小天狼星对于看不上眼的人还言语极其刻薄,直来直往,却不是因为他不擅交际,而是因为他不屑去逢迎。他的爱恨走两个极端,所以这个人物给人的感觉永远是激烈的,他不是那种有人格魅力的人物,他是那种嚣张的宠儿,那种在走廊上揽着朋友肆意大笑着走过你身边,仿佛走其他人都不存在的张狂少年,能让每一个人的视线无法控制地定在他身上,憧憬着自己能够变成他。我想,我喜欢他是因为,我有他身上所有的缺点,却缺少了他身上那些令人着迷的优点。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他是很热血的一个人,而我不。所以他即使在阿兹卡班呆了十三年,也还是那嚣张而又正义的少年心性。因为只有光才不会被黑暗同化。
小天狼星和哈利的关系是很特殊的,小天狼星并没有看着哈利长大,更何况他在阿兹卡班度过的那十三年几乎让他停止成熟,所以,小天狼星和哈利的关系,是他和詹姆的友谊以及教父对教子的爱的结合体。突然想起《凤凰社》里哈利开学的那一章,小天狼星变身成狗去火车站送哈利,难得见一次阳光的他居然在广场上作势追逐扑咬鸽子,还绕着圈追自己的尾巴玩。可是,在韦斯莱先生出事后,他也能够对双胞胎说出“有些东西是值得为之去死的!”这样的话。实际上在小天狼星死了以后的一段时间,我是恨过双胞胎的,因为我总觉得小天狼星执意要去魔法部,就有他们说的那些混帐话的原因。虽然弗雷德死了我觉得很可惜,虽然乔治丢了一只耳朵,可我每次一想到小天狼星的死,就觉得还是无法原谅他们。
绕回来,《囚徒》还有很多让我着迷的地方,我喜欢里面新出现的人物,小天狼星,莱姆斯,罗斯默塔夫人(三把扫帚的老板娘),还有那些地方,尖叫棚屋,蜂蜜公爵,以及对角巷里弗洛林弗斯科的冰淇淋店。当然还有火弩箭以及活点地图。整本书的一切都令人惊奇,非常迷人。故事性很强,而且我喜欢书里几乎可以尝到巧克力那种浓郁甜腻味道的感觉,因为,由于摄魂怪,他们经常在吃巧克力。再让我感叹一下吧,我热爱蜂蜜公爵!
其次喜欢的是《魔法石》,其实我觉得写得最好的是它,可能因为写得最久的原因,它显得非常精致,不管是里面的描写还是英式幽默,或者是各处的伏笔与最后揭开真相的过程,整体最完美的还是《魔法石》。到后来,书越写越厚,却让人觉得有些情节像掺了水的酒,味儿太淡了,不如第一部精炼紧凑。到现在,即使我对于哈利的世界已经那么熟悉,翻开《魔法石》,还是感觉如此惊奇而美妙,成捆的羽毛笔,黄铜的白银的黄金的坩埚,五纳特一小勺的甲虫眼珠,丽痕书店里的《诅咒与反诅咒》,奥利凡德先生灰色的浑浊瞳孔,咿啦猫头鹰商店里闪闪发光的眼睛,还有古灵阁银行大门上的诗,以及海格口袋里发霉的狗饼干……如同亲历。我不需要刻意去记就能背下所有,因为对于别人,这不过是一本小说中的一部分,而对于我,它是我真实的生命的一部分。我想只有“信仰”这个词,才能够有用来形容我对于HP的狂热。
《凤凰社》。我终于说到它了,不是吗?我不想说太多,这是一部带着阴暗腐烂气息的HP小说,灰暗,血腥而又腐臭,可是双胞胎的反抗太振奋人心,记得最后弗雷德在走廊里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皮皮鬼说:“ 为了我们,送她下地狱吧,皮皮鬼”,我激动到无法自持。还有凤凰社的集会,我喜欢他们在猪头酒吧的那次会议。还有哈利陪着小天狼星在格里莫广场十二号度过的所有日子,这是小天狼星仅有的安慰。还有我最后大笑着嚣张死去的英雄。“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
《死亡圣器》由于有了个金色的结局,在我的印象中就一直都是金色的,黏稠得仿佛蜂蜜。最终结局是甜的不是吗。这是让我情绪起伏最大的一部,看到哈利和赫敏回到戈德里克山谷,在他家门前看到的那块牌子,还有巫师们的留言,差点热泪盈眶。哦天,那些留言的巫师们,我爱你们!也许是太多年的等待让我变得脆弱,这本书里太多让我感动的情节。不过最后克利切领着一群家养小精灵冲进礼堂,举着刀子叉子加入战斗,把我真正笑了半死……还有可怜的莱姆斯。
《混血王子》,《火焰杯》和《密室》是我感觉比较一般的三部。《混血王子》里夹杂了很多伏地魔的过去,尤其是有关冈特一家的过去,阴冷得让我觉得难受。《火焰杯》整体就像一次盛大的活动,还很美国片地出现了阴谋的情节,不是很对我胃口,觉得太热闹了。《密室》很惊悚,算是这三部中间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可惜我总是对它有点不满,又说不清楚为什么。
嗯,总之就这样把我对于七本HP的感觉盘点了一遍。我记得LMC最喜欢的是《火焰杯》吧……那么咱俩的爱好还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哩。好久没侃过HP了,找个时间咱们重拾老本行吧。话说我以前要写的HP测验和人物纪啊……果然太懒了。干脆这样,我把berninachu或者flowerytuscany的那个博客改成私密的,反正我又三个Google帐号,然后把你那个Google帐号加为管理员,就咱俩看看,我就把它们都放里边吧。最近很想写点关于HP的东西。
值得纪念的第90篇博文,送给丑陋无耻偷盗中国历史的死泡菜国。
先转一些笑话:
1)中国人:是女娲创造了这个世界。
美国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
中国人:那么,又是谁创造了上帝之前的世界?
美国人:那么,又是谁创造了女娲之前的世界?
韩国人惊奇的问道:不是我们韩国人吗?
(2)东亚三国与美国开始争夺月球……
中国人:“嫦娥一号”已经上天,月球以后就是我们的。
日本人不服气:“月亮女神”比“嫦娥一号”上天还早,月球是我们的。
美国人冷笑一声:30年前“阿波罗号”就登月留下记号,毫无疑问,月球属于美国!
中国人和日本人很懊恼,又无法反驳,却发现韩国人在猛翻《朝鲜神话大全》,很惊奇的问他在干吗。
韩国人自信的说:我在找月球是我们祖先创造的证据。
(3)2046年,韩国航天科技突飞猛进,发射了一颗环绕火星的卫星。作为礼物,韩国卫星向火星空投了一本《朝鲜神话大全》,在火星人中引起了一阵骚动。
火星人甲:咦,书上说我们是韩国人的后代。
火星人乙:这至少说明了我们的物种起源。
火星人甲(痛哭):难怪我们这么丑……
“咚”……韩国卫星又空投了一本《韩国整容指南》……
(4)日本人:日本的寿司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而出门用饭盒携带非常方便。
韩国人:那算什么,我们韩国泡菜出门携带连饭盒都不要。
日本人惊奇的问:那你们用什么带?
韩国人自豪的说:大肠就是我们的泡菜坛子……
(突然传来话外音:韩国人大肠癌发病率世界第一……)
(5)韩国人:我们朝鲜国王的王宫——景福宫虽然没有故宫大,但是我们王宫的厕所特别大、特别精致,从这一头望过去几乎看不到另一头。
中国人:那你们国王的屁股一定大得过了三八线。
(6)自从成杰思汗、孔子、释迦牟尼、日照大神等成功晋级为韩国人后,听说达尔文也将改变国籍,英国人惴惴不安,于是派老牌间谍邦德 007去执行秘密任务。邦德007费了九牛二虎,终于通过“穿越证”找到了青年达尔文。不料在时光隧道中发现韩国人已经劫持了老年达尔文,邦德007懊恼不已,这才明白青年达尔文还不懂进化论。
只见老迈的达尔文正颤颤微微的修改《物种起源》:物种进化路线如下:……韩国人→猴子→人类……
(7)韩国人在原始丛林中迷路,突然看见一只猴子在读《物种起源》。猴子欲与其交流读书心得,不料韩国人非常傲慢。
韩国人冷笑:你也配和人说话?按照进化论,猴子比人低一等。
猴子暴怒,“啪”,甩出一本《朝鲜神话大全》:你也配和猴子说话?按照此书记载,猴子从韩国人进化而来……
(8)韩国前任首席科学家黄禹锡为一雪克隆狗的前耻而发愤图强,终于攻破了克隆人难关。美国科学家大惊,派人到韩国一看,街头虽然人头攒动,放眼望去却只有两张脸:男人脸和女人脸。美国人不服,悄悄偷了具尸体回去研究。
法医解剖后大震:考!整容水平真高,外星人都能整成这样……
(9)虽然从理论和神话上已经证明,穆罕默德、释迦牟尼、耶稣基督都是韩国人,无奈穆罕默德胡子太密、释迦牟尼鼻子太高、耶稣基督皮肤太白,与现代韩国人相貌有一定差距。于是韩国派顶尖整容医生穿越时空去执行神圣任务。
激光祛须、鼻子矫形都是小菜一碟,唯独全身换肤需本人配合,不料耶稣基督脾气耿直,死活不肯,韩国医生大怒,花30块银币收买犹大,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严刑拷打,眼看耶稣只剩最后一口气,心念大家都是韩国人,于是仁慈一把允许耶稣提最后的要求。
耶稣气若游丝问道:我想知道,你们……是不是……迈克尔.杰克逊的粉丝?
(10)见又黑又壮的楚留香凭借几根羊肉串就偷得水母阴姬芳心后,高丽武士决定效而仿之,连夜拿了坛泡菜直奔芙蓉妖姬住所。但见芙蓉妖姬浑身白花花的肉后,高丽武士顿觉胃口大倒,欲转身离去时,却见满墙的历史古籍书简,心中大喜,整整打了个大包才离去。
不料书简太沉,高丽武士才走不久就被看家护院追到。
护院冷笑一声:呔,高丽小贼,偷历史偷得也忒没技术含量了!
(11)韩非因相貌丑陋而被长相俊秀的李斯排挤致死,死后怨气冲天,于是向阎王申请了张“穿越证”,重回秦朝。看到改头换面的韩非,李斯又羞又妒,呆如木鸡。
秦始皇惊喜的问道:爱卿缘何变得既英又俊?
韩非酷酷的回道:因为我是韩国人!
(12)甲:咦,为什么叫韩国人为棒子?
乙:相传,上帝正在创世纪。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要有水,就有了水……韩国人等了许久,忍不住问:为什么没有泡菜?上帝创世纪正忙得抓狂,被打扰后大怒,一个雷就把韩国人变成棒子……
(13)被打成棒子后,韩国人也不气馁,心想:改变不了上帝,总可以改变人类吧?于是悄悄溜进伊甸园,把善恶之果变成了一坛韩国泡菜,自己变成蛇引诱夏娃吃。
夏娃很是犹豫:不吃,就无法辨别善恶;吃,就变成韩国人。
亚当见状,飞奔过来把泡菜砸个粉碎,惊道:你以后还想不想吃五花肉了?
哈哈,笑死我了。
我连日本都不讨厌,我TM就恨死了那个破烂泡菜。狭隘又自大,明明长得都那么丑,还说西施是韩国人,TM连孔子和华佗都被算成他们国家的,就连针灸都说是韩国人发明的,TM是妄想狂吧!古代地图居然把中国一大半都圈了进去算成韩国领土,你们到底是历史没学好还是地理太差?!还自大到都不愿意去了解一下别的国家,中国人去了那里被认为没用过卫生纸,我CAO。你以为我们中国人上完厕所都是用你们泡菜人的脸擦的啊。还真当泡菜国比中国高级很多,夜郎自大。
反正所有好的东西,只要是属于挨着泡菜的国家,就全部都是泡菜的。MD韩剧要多弱智就有多弱智,你奶奶我都不屑一顾,自己还得意得不得了,看了有害智商,什么破玩意儿。
韩国自觉去死。什么时候治好了你们的神经病,我们才考虑把你们看成是人类而不是猪。
先来说说耽美。最近开始狠命看蓝淋的文,记得最早看耽美的时候读过她的《不可抗力》,觉得很糟糕,对我毫无吸引力,所以就形成一种偏见,看见蓝淋就绕道。后来看到很多人推荐《双程》,实在无聊就看了,结果非常出乎我的意料,觉得相当不错,虽然觉得情节很勉强,像是拧过来的,不过比起同样激烈的《无声深处》,还是差远了,赭砚的现代文都经典!!!从《双程》系列开始转变对蓝淋的看法。后来无意看到《无处可寻》,相当喜欢,所以四处搜寻蓝淋的文。不过我也同意某些人的观点,蓝淋的文虐,却不够虐,不彻底不痛快,而且总是虐小受,套路也相近,看十篇文和看一篇文没什么区别,多了就腻味了。
话说我喜欢看虐文,越虐越好,搞得我现在看别人推荐的虐文都没意思了,因为总觉得不够虐。以前看过一些文,虐得我死去活来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逃出来用爪子拼命地抓……到底是哪些其实也忘了。不过虐的感觉确实不错。我记得那个“浮生梦”的《紫冥》篇到后面就挺虐的,不过我觉得要是能把余幽梦虐得更惨些就好了。那个《青玄》,其实不是很虐,只是因为青玄的性格太天蝎,物伤其类而已,每次看得我眼泪哗哗流。这是很难得的一篇小受被小攻伤害了,我还是很喜欢小攻的文。实在是卓寒我太喜欢了,青玄我也太喜欢了。《活着就是恶心》是唯一一本我觉得很好很好可是绝对不会去看第二遍的文,那个里面虐身的太变态了,让我再看一遍绝对受不了。其实我很佩服自己居然看完了它,如果某人对于SM即“性虐”有兴趣的话,这文可以作教材使用,附带推荐山蓝紫姬子的文,还有那个“冰火两重天”(纯洁的人请勿搜索……)。还有纸的文,虽然别人说纸的文都很虐,其实我觉得比较虐的还是只有《天神右翼》。真要讲虐文一时还想不起什么,算了囧。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被人误认为拉拉,抗议!!!其实我曾经很仔细很慎重地考虑过这个问题,结果发现,我喜欢的是男人!不要再问我是不是拉拉了,我是直的!烦啊~在我看来大部分女人都很普通很平庸,不平庸的女人我就变成崇拜了,所以结论就是,我对任何女人都没兴趣。实际上我觉得比较喜欢看GL的女生才有拉拉的倾向,而我看的是BL,当然是为了看男人和男人谈恋爱,说明我喜欢的还是男人。事实上腐女都是直的。
接着说耽美。我比较喜欢古风耽美,所以看的大部分都是古风文。而现代文中,最讨厌的类型就是校园耽美,所以当我喜欢上赭砚的文后,自己都觉得很神奇。她的文我只看过两篇,《差劲和差劲的简单相加》以及《无声深处》,都算是校园文,非常非常喜欢。不过我觉得有人说《无声深处》几乎不算是“耽美”而是“同志文学”还是吹得有点太过了,毕竟要论现实与深刻,还是比不上暗夜流光的《十年》。我不太喜欢某些耽美文中把这个社会耽美化,毕竟这个在社会中远不如在腐女中普及,不要搞得好像全世界的男人都喜欢男人,太不现实了那叫童话。赭砚的文章比较实在,情节也不错,人物相对于那些“平胸”“小白”“弱受”要立体得多。她很懂得把握度,不管是幸福还是虐心,这个度很重要,把握好了才有真实感。所以私底下认为,《差劲和差劲的简单相加》比《无声深处》要好。
还有我真的很不喜欢风弄,我就不明白怎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她的文,文笔很好没错,写作技巧很好没错,可是那又臭又长的《凤于九天》怎么有人还看得下去?她的文中泛滥的帝王攻怎么看怎么恶心,怎么看得下去?我最讨厌的就是帝王攻啊!!!仰天长嚎!!!还有风弄起名的水平相当烂,那些个名字是一个比一个没水平……巨雷风弄!!!她写的H也不咋的,反正除了《相会于加勒比海》,其他的我都雷到死……
顺便说说小周123的《十大酷刑》。这是很好的一篇文,我喜欢这个作者的写作风格,虽然确实变态了些,尤其是严小周此人,完全就是一个靠虐待别人获得快感的超级BT。但是文很棒,最后朱炎明吞下小周骨灰的片段确实有些骇人。不算很虐,但是我很喜欢。
很多人推荐《晨曦》,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对此类文章无爱,没看完就删掉了。
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篇文,非常非常喜欢,《韩子高》,作者似乎叫做浮生偷欢。韩子高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为陈茜的情人,似乎也是一个著名的美人,在武学方面和军事上也很有造诣,内外兼修。这个文很忠于历史,偶尔做些篡改作者也有附注说明,总体来说是一篇很好的文,强攻强受,还有点点腹黑。有些文,比如宁江尘的《母仪天下》,在打仗(篡位)和入宫(夺权成功)之后的风格发生很大转变,看起来就像两篇文,但是这篇《韩子高》的风格却十分统一,很难得,而且作为第一人称的文,写得非常不错,很多耽美文使用第一人称就落入俗套了,没办法体现人物的独特个性,和别人的看起来差不多,但是《韩子高》显然做得相当成功。
现在想不起什么了囧。嗯嗯,进入俺们天蝎月了哟,小莲花也生日了~可惜他是10月初二,我是九月二十四(阴历),可惜呀。放图,预祝咱们“冠世美人,武霸天下”的重火宫宫主重莲生日快乐:
此图原作同样为MO
都是我们的莲大美人哟~XD生日快乐,虽然这个月30号才到,不过我怕忘记了嘿嘿。
我的博客列表
关注者
博客归档
-
▼
2009
(10)
- ▼ 04/12 - 04/19 (1)
- ► 04/05 - 04/12 (1)
- ► 02/08 - 02/15 (1)
- ► 02/01 - 02/08 (4)
- ► 01/25 - 02/01 (1)
- ► 01/11 - 01/18 (1)
- ► 01/04 - 01/11 (1)
-
►
2008
(49)
- ► 12/28 - 01/04 (1)
- ► 12/14 - 12/21 (1)
- ► 12/07 - 12/14 (2)
- ► 11/30 - 12/07 (2)
- ► 11/23 - 11/30 (1)
- ► 11/16 - 11/23 (1)
- ► 11/09 - 11/16 (3)
- ► 11/02 - 11/09 (3)
- ► 10/26 - 11/02 (2)
- ► 10/19 - 10/26 (2)
- ► 10/05 - 10/12 (3)
- ► 09/28 - 10/05 (1)
- ► 09/14 - 09/21 (1)
- ► 09/07 - 09/14 (1)
- ► 08/31 - 09/07 (1)
- ► 08/24 - 08/31 (2)
- ► 08/17 - 08/24 (2)
- ► 07/20 - 07/27 (1)
- ► 07/13 - 07/20 (1)
- ► 07/06 - 07/13 (1)
- ► 06/29 - 07/06 (3)
- ► 06/22 - 06/29 (7)
- ► 06/15 - 06/22 (3)
- ► 06/08 - 06/15 (3)
- ► 06/01 - 06/08 (1)



